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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5 万吨/年碳酸二甲酯扩建项目LOPA分析及SIL定级 评标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9-15   作者:吴保营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万吨/年碳酸二甲酯扩建项目LOPA分析及SIL定级

评标结果公示
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万吨/年碳酸二甲酯扩建项目LOPA分析及SIL定级(招标编号:20210813133234992项目,于2021年08月23日11时00分 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发现该工艺包提供商与我公司签定工艺包许可时,要求我公司对工艺包中相关资料进行保密,LOPA分析及SIL定级时所需PFD、PID工艺流程及仪表等相关数据无法公开提供,故作流标处理。


一、公示期

自2021年09月15日 至2021年09月17日17时00分
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
二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
三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
(一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
特此公示。
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


2021年0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