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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西、南区异味整治项目污水池顶阳光棚设计与安装工程
发布时间:2021-08-09   作者:李金洲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西、南区异味整治项目污水池顶阳光棚设计与安装工程

评标结果公示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车间西、南区异味整治项目污水池顶阳光棚设计与安装工程(招标编号:20210705123252468)项目,于2021年07月26日11时00分 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:

一、 评标结果:

第一中标候选人:上海豪翼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

第二中标候选人:安徽辰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
公示期:自2021年08月09日 至2021年08月12日17时00分
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
二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
三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
(一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
特此公示。


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


2021年08月09日